起重机械设备需安装人脸识别主板
文章来源:音诺恒科技 发布时间:2021-09-26 浏览次数:7610
9月24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推行建筑起重机械人脸识别主板系统的通知。明白:
自2021年10月15日(以办理装置告知办结日为准)起,全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备工程施工现场装置的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和物料提升机,均需装置人脸识别主板并接入东莞市建立工程平安监视综合管理平台。
功用请求
1.应用于施工升降机场景的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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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施工升降机的司机需经过人脸识别主板考证胜利前方可获取施工升降机的操作控制权限,同步上传辨认记载至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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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施工升降机抵达空中时均必需经过人脸识别主板控制重视新考证胜利前方可获取施工升降机的控制权限,同步上传辨认记载至平台。
2.应用于塔式、门式起重机和物料提升机场景的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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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塔式、门式起重机和物料提升机的司机需经过人脸识别主板胜利前方可获取塔式、门式起重机和物料提升机的操作控制权限,同步上传辨认记载至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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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门式起重机和物料提升机运转周期内,当塔式、门式起重机和物料提升机的操作司机分开司机位超越15分钟(含15分钟)距离,操作司机需经过人脸识别主板控制重视新考证胜利前方可获取控制塔式、门式起重机和物料提升机的控制权限并上传辨认记载至平台。
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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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日(以办理装置告知办结日为准)前装置人脸识别主板并接入平台的,将按《东莞市建立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分规范》“SGJ-063”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良好行为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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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1月1日(以办理装置告知办结日为准)起,未装置人脸识别主板并接入平台的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一概不得运用,并按《东莞市建立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规范》“SG-347”扣施工总承包单位信誉分1分。
费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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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识别主板费用已归入绿色施工平安防护措施费中。
强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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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脸识别主板无法正常运用的,责成义务单位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上报市住房城乡建立局停止处置。
关于推行建筑起重机械人脸辨认系统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立局,各有关单位:
依照省住建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立厅关于进一步增强建筑起重机械平安管理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20〕312号)文件请求,为进一步增强对建筑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的管理,避免无证人员擅自操作,有效防备和遏制事故的发作,经研讨决议,在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推行运用起重机械人脸辨认系统,详细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建筑起重机械人脸辨认系统
(一)推行应用时间
自2021年10月15日(以办理装置告知办结日为准)起,在全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备工程施工现场装置的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和物料提升机,均需装置人脸识别主板并接入东莞市建立工程平安监视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对操作人员实行远程认证,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实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证合一,证件真实有效、合法合规(平台运用详见附件1)。
(二)接入请求
接入平台的建筑起重机械人脸识别主板应满足请求。
(三)功用请求
1.应用于施工升降机场景的功用
(1)操作施工升降机的司机需经过人脸辨认控制器考证胜利前方可获取施工升降机的操作控制权限,同步上传辨认记载至平台;
(2)当施工升降机抵达空中时均必需经过人脸辨认控制重视新考证胜利前方可获取施工升降机的控制权限,同步上传辨认记载至平台。
2.应用于塔式、门式起重机和物料提升机场景的功用
(1)操作塔式、门式起重机和物料提升机的司机需经过人脸辨认控器考证胜利前方可获取塔式、门式起重机和物料提升机的操作控制权限,同步上传辨认记载至平台;
(2)塔式、门式起重机和物料提升机运转周期内,当塔式、门式起重机和物料提升机的操作司机分开司机位超越15分钟(含15分钟)距离,操作司机需经过人脸辨认控制重视新考证胜利前方可获取控制塔式、门式起重机和物料提升机的控制权限并上传辨认记载至平台。
(四)奖惩措施
2022年1月1日(以办理装置告知办结日为准)前装置人脸识别主板并接入平台的,将按《东莞市建立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分规范》“SGJ-063”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良好行为加10分;自2022年1月1日(以办理装置告知办结日为准)起,未装置人脸辨认控制器并接入平台的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一概不得运用,并按《东莞市建立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规范》“SG-347”扣施工总承包单位信誉分1分。
(五)费用问题
人脸识别主板费用已归入绿色施工平安防护措施费中。
二、增强建筑起重机械人脸识别主板的运用维保管理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全面落实平安消费主体义务,强化对建筑起重机械人脸识别主板的装置、运用、维修、颐养、监控等各环节的监管,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实在进步设备管理程度,确保建筑起重机械高效、稳定、平安运转。
(二)监理单位要增强对建筑起重机械及人脸识别主板运转状况的监视检查,发现存在平安隐患的,应当及时请求施工单位停止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立单位、监管部门报告。
(三)建筑起重机械人脸识别主板装置并接入平台验收合格后,人脸识别主板提供方应对运用单位相关人员停止平安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全过程操作流程、配件及整机的日常维护办法、平安留意事项等。操作人员要严厉按标准、规程和操作流程停止操作,不得擅自撤除人脸辨认控制器,严禁违章作业。
(四)人脸识别主板装置人员要严厉按高处作业平安技术标准、人脸识别主板装置计划和平安技术交底等请求停止装置作业,严禁违章操作。同时,对装置后的人脸辨认控制器停止调试、自检,并按规则填写好相关记载。
三、强化人脸识别主板监管
属地住建部门对所监管的建立工地起重机械人脸识别主板运用状况停止日常监视管理,树立常态化检查机制,对人脸识别主板无法正常运用的,责成义务单位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上报市住房城乡建立局停止处置。
市住房城乡建立局对全市受监房屋建筑与市政根底设备工程起重机械人脸识别主板工作施行统一监视管理,将分离日常检查,不定期抽查受监工地建筑起重机械人脸识别主板运用状况,对违背请求的相关单位依照相关规则停止处置。